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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全媒體記者王淳從鼓樓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積極落實全省法院第九次農民工拖欠工資案件集中處理等系列涉農維權活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成功追回兩名農民工工資2萬元。
11月27日14時左右,鼓樓區(qū)人民法院訴訟訪問中心接待了兩名單薄的民工年輕人,經詢問,一名是來自貴州省普安縣山區(qū)的張某、民族系苗族。 另一位是云南省保山縣山區(qū)的胡某,是民族系的侗族。 兩名民工于今年2月來到我市某工地打工,該工程結束后,開發(fā)商以工程質量不合格為由拖欠工資36000元,兩人衣食無憂,向鼓樓區(qū)人民法院求助。
鼓樓區(qū)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信訪接待干警朱靜選接到幫助后,詳細調查了事情經過,兩名系外省少數(shù)民族民工表示,將盡快向他們拿到血汗錢,并立即撥打了包工頭李某的電話,隨后聯(lián)系了開發(fā)商。 通話中,朱靜選告訴了對方知道道理、動靜的情況,拒絕履行的嚴重性。 經過3個多小時的明法解析,對方終于約定第二天9點將拖欠的2萬元交到民工年輕人手里,剩余部分在元旦前一次性付清。 聽到這個結果,兩人終于露出了笑容,臨別時,熱情的朱靜選又掏腰包,把剩下的100元塞到了他們手里。 11月28日清晨,兩名民工年輕人拿著工資,笑著踏上了返鄉(xiāng)之路。
標題:“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幫農民兄弟追回工資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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