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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日子,對尉氏縣大營町郝家村的村民郝某的家人來說,既是喜悅又是悲傷,期待已久,但回想起12年前的悲傷日子更是不忍。
2004年冬天,尉氏縣馬來西亞鄉(xiāng)的李某駕駛手扶拖拉機繞大營鎮(zhèn)鄧家村,打算偷農(nóng)用車斗,郝某家的車斗進入李某的視線。 那天晚上,李某順利得手,在他準備逃跑的時候,被聽到動靜的郝某發(fā)現(xiàn)了。 中,郝某用胳膊扒到車斗里,逃竄的李某駕駛速度非常快,郝某被拖了幾十米受傷,在救治中無效死亡。
隨后,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李某賠償鄧某家族4萬元。 事情本應(yīng)該就此結(jié)束,但是隨著李某的入獄,鄧某的家人領(lǐng)取賠償金的前景開始和李某的鐵窗一樣長。 事件拖長到12年,直到今年8月13日,郝某的家人來到大營司法所,委托司法所處理此案。
大營法律界人士所長王坤德了解情況后查閱了當時的判決書,拜訪了當時了解情況的村民,帶著扎實的材料,王坤德來到了李某家。 經(jīng)過王坤德耐心的工作,李某的父親放松了原本反抗的態(tài)度,在親戚朋友的幫助下籌集了賠償金,還為自己的兒子向鄧家人道歉,將晚了12年的4.8萬元(含利息)賠償金的雙手交到鄧家手里。
標題:“遲到12年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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