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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記者朱朝星昨天獲悉,高中畢業(yè)不久,盧某因受母親影響誤入邪教,阻礙公安機關執(zhí)行公務而觸犯法律。 近日,在尉氏縣法院少年審判庭組織下,尉氏縣檢察院、共青團尉氏縣委、被告人盧某就讀的學校和專業(yè)心理咨詢師,在尉氏縣法院教室對被告人盧某展開心理幫助和心理疏導,令盧某痛苦不已,自己從此
據(jù)悉,今年以來,該縣法院在少年審判中引入心理疏導機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該院長花時間從婦聯(lián)、團委、教育等相關部門聘請社會從業(yè)經(jīng)驗豐富的人員協(xié)助座談,在庭審過程中依托專業(yè)心理咨詢師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輔導,緩解未成年人緊張情緒,糾正未成年被告人不健康心理,消除心理障礙, 根據(jù)心理輔導情況和心理評估結果撰寫心理評估報告,為法院審判提供科學參考,為判決后未成年人個性化矯正提供客觀依據(jù)。
標題:“尉氏縣法院推行心理疏導 幫教“失足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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