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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記者李占軍報道在尉氏縣檢察院檢察官和尉氏縣公安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一起交通事故嫌疑人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協(xié)議,雙方解除矛盾,后者原諒前者,前者因此受到從輕處罰。 這是尉氏縣兩部門運用刑事和解新機制合作解決糾紛的例子之一。 當天,市人民檢察院向全市檢察機關宣傳了該機制。

為了創(chuàng)新刑事和解機制,今年9月,尉氏縣檢察院和尉氏縣公安局聯(lián)合制定了《對刑事案件質量審查通報的實施意見》,以對輕傷害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等輕微刑事案件適用刑事和解處理、解決矛盾糾紛為最終目的,多次適用刑事和解 這個機制被稱為衛(wèi)氏模式。 目前,他們運用這一機制解決了12起矛盾糾紛,促進了社會和諧。

標題:“尉氏檢察院公安局新機制聯(lián)手化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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