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31字,讀完約1分鐘

記者王淳報道在酒店參加酒宴期間,突然身體不適,酒后無證開車去醫(yī)院求醫(yī),不料途中撞傷王一家三口。 11月7日,開封縣人民檢察院對涉嫌危險駕駛罪飲酒、駕車肇事的被告人李某依法提起公訴。

今年54歲的李某是開封縣人,近年來犯了2次腦梗塞,經過治療身體恢復了。 基本恢復的李某忘記了傷疤的疼痛,繼續(xù)去朋友們的酒館。 今年8月4日,李某趕到開封縣朱仙鎮(zhèn)的某酒店參加朋友的宴會。 酒喝得半醉時,李某突然感到頭暈。 得知情況不妙的他在沒有駕照的情況下,一邊喝著大量酒一邊一個人開車去醫(yī)院看病。 李某無法穩(wěn)定控制車輛,在途中與王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王某和妻子均受輕傷,造成車輛不同程度損傷的交通事故。 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63.31mg/100ml,經鑒定飲酒后駕駛汽車。

標題:“酒桌上犯病去醫(yī)院飲酒后駕車闖禍端”

地址:http://www.nickbaillie.com/kfxw/8567.html